新设立企业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022-05-07 分享

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让相关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今天和大家一起来看新设立企业应该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呢?

新设立企业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这个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新设立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第二种情况,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要区分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和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两个阶段来适用政策,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要根据刚才第三个问题中介绍到的人员和资产等标准来判断能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举个例子来说】A公司20216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2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3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分别为280人和4500万元。A公司按规定于2022410日申报20223月的资源税和20221-3月的房产税时,如果尚未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就可采用4月的上月末,即20223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条件,来判断能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本例中,因为A公司2022331日的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所以可以享受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30日,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也根据汇算清缴的结果来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举个例子来说】B公司20216月成立,20225月首次办理2021年度汇算清缴,结果显示为小型微利企业。按照某省房产税征期规定,B公司应当于202212月一次性申报2022年全年税款,B公司在202212月一次性申报2022年全年税款时,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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