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培训实战考点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税收减免

2018-11-29 分享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二)减税项目

9.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10.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11.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

1.外籍个人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2.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考点看过了 做下练习吧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2017年)

A.保险赔款

B.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C.军人转业费

D.劳动分红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均免征个人所得税;(2)选项D: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联系方式:

1)如果您有任何的疑问可以随时拨打我们的24小时服务专线:400-029-0214

2)您也可以直接点击咨询我们在线客服了解详情:http://www.tdpx.com

3)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为会计服务”,获得精彩推送。


上一篇
天地培训实战考点2019初级会计实务|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下一篇
地培训实战考点2019初级会计实务|利润表

推荐新闻

点我咨询
电话咨询

139-0927-5288

139-0929-7088

139-0927-6366

139-0926-2788

139-0922-7899

139-0929-7688

139-0927-9599

139-0927-0188

139-0926-0924

400-029-0214

官方微信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