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经营范围到底能不能开票?

2021-04-30 分享

发票开具属于增值税政策规范范畴,只要发生应税行为,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未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不得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目前除外情形只有14种,即601~614编码。经营范围属于商事主体的意思自治范畴,一般由公司章程、协议、申请书等文件中规定或记载。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可见,经营范围与发票开具本来就是两码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纷纷开始发问,没有某个经营范围,能开相应发票吗?那,没有这个经营范围,你为什么要发生这个经营业务,你发生了这个经营业务,难道不要交税吗?

以下是税务总局的要求,供大家学习参考。

总局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税总函〔2016455号)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是否规范

税务机关是否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代开发票,是否额外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是否审核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内容超经营范围。

2201656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

9.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官网文章配图.jpg


【课程】零基础学习会计实操                                    【财务】西安财务咨询公司收费标准?

【资料】注册会计师报考资料免费领取                     【培训】西安会计培训机构哪家好?

内容页配图2.jpg

上一篇
2021年5月征期截止到什么时候?

下一篇
了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推荐新闻

点我咨询
电话咨询

139-0927-5288

139-0929-7088

139-0927-6366

139-0926-2788

139-0922-7899

139-0929-7688

139-0927-9599

139-0927-0188

139-0926-0924

400-029-0214

官方微信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