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发票上税率是星号?

2020-09-24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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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也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有的发票上税率是星号?不知道没关系,今天天地培训就来为你解答这一疑问,看完你就明白啦!

一、为什么有些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显示***

【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

【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以实际销售额先判断是否符合增值税小微优惠。

【不符合增值税小微政策】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符合增值税小微政策】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三、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进行征收税款,还是先征后退?

符合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征收增值税。

【免税条件】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四、对于月(季度)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销售额是否需要征增值税?

【发票的使用】按照现行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性质上属于普通发票,同时还具备增值税抵扣功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确保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政策扎实落地,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且下道环节取得相应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申报表填写】月销售额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月销售额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对应的“货物及劳务”列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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