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答记者问——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 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2018-11-23 分享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

财会[2017]2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执行本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  政 部

《政府会计制度》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近日,西安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会计改革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大改革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提出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完善政府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成本”。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对各级政府提出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新要求。《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明确要求,2015年要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2016年起要制定发布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问:财政部目前已经出台了哪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答:财政部2015年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016年-2017年又陆续出台了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储备物资等6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发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财政部又陆续印发了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彩票机构、中小学校、高等学校、科学事业单位、测绘、地质勘查、国有林场和苗圃等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问:制定出台《政府会计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答:制定出台《政府会计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改革方案》的重要成果,是服务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政策支撑。

 

问:《政府会计制度》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答: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归并统一原则,归并统一了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和各项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是继承创新原则,充分继承现行制度中合理的、共性的内容,同时在会计科目设置和报表体系设计上力求创新;

 

三是充分协调原则,与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务制度、部门预决算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要求保持协调;

 

四是提升质量原则,着力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全面性、相关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五是务实简化原则,在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设计、报表设计等方面,力求做到贴近实务、方便操作、简便易行;

 

六是适当借鉴原则,适当吸收和借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改革的成功经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最新成果以及国外有关国家政府会计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问:请介绍一下《政府会计制度》的体例结构及主要内容。

 

答:《制度》由正文和附录组成。正文包括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说明,主要规范《制度》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会计核算模式和会计要素、会计科目设置要求、报表编制要求、会计信息化工作要求和施行日期等内容。

 

第二部分为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主要列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类科目表,共计103个一级会计科目,其中,财务会计77个一级科目,预算会计26个一级科目。

 

第三部分为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主要对103个一级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明细核算要求、主要账务处理等进行详细规定。本部分内容是《制度》的核心内容。

 

第四部分为报表格式,主要规定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格式,其中,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预算会计报表包括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第五部分为报表编制说明,主要规定了第四部分列出的7张报表的编制说明,以及报表附注应披露的内容。

 

附录为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

 

问:《政府会计制度》与现行制度相比有哪些重大变化与创新?

 

答:《政府会计制度》继承了多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有益经验,反映了当前政府会计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发展方向,相对于现行制度有八大重大变化与创新:

 

一是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

 

二是统一了现行各项单位会计制度;

 

三是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

 

四是扩大了政府资产负债核算范围;

 

五是改进了预算会计功能;

 

六是整合了基建会计核算;

 

七是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

 

八是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问:请谈谈政府会计核算模式的创新?

 

答:《政府会计制度》按照《改革方案》和《基本准则》的要求,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所谓“适度分离”,是指适度分离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功能,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功能,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实现“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所谓“相互衔接”,是指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和相关财务会计要素相互协调,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相互补充,共同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

 

问:《政府会计制度》统一了哪些会计制度?

 

答:《政府会计制度》有机整合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地勘单位、测绘单位、林业(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大大提高了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为合并单位、部门财务报表和逐级汇总编制部门决算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问:《政府会计制度》是如何强化财务会计功能的?

 

答:《政府会计制度》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全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在会计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说明中着力强化财务会计功能,对于科学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准确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行成本等情况具有重要的意义。

 

问:《政府会计制度》在资产负债核算范围上有哪些变化?

 

答:《政府会计制度》在现行制度基础上,扩大了资产负债的核算范围。除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增加有关往来账款的核算内容外,在资产方面,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受托代理资产的核算内容;增加了“研发支出”科目。在负债方面,增加了预计负债、受托代理负债等核算内容。

 

此外,《政府会计制度》将净资产按照主要来源分类为累计盈余和专用基金,并根据净资产其他来源设置了权益法调整、无偿调拨净资产等会计科目。资产负债核算范围的扩大,有利于全面规范政府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的会计处理,准确反映政府“家底”信息,为相关决策提供更加有用的信息。

 

问:《政府会计制度》在预算会计功能方面都有哪些改进?

 

答:《政府会计制度》对预算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进一步完善了预算会计功能。一是在核算内容上,预算会计仅需核算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二是在核算基础上,预算会计除按《预算法》要求的权责发生制事项外,均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有利于避免现在制度下存在的虚列预算收支的问题;三是在核算范围上,为了体现新《预算法》的精神和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将依法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均纳入预算会计核算范围。调整完善后的预算会计,能够更好贯彻落实《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更加准确反映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更好地满足部门、单位预算和决算管理的需要。

 

问:《政府会计制度》对基建会计核算都有哪些新要求?

 

答:《政府会计制度》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和相关预算管理规定,在充分吸收《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合理内容的基础上对单位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进行了规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

 

问:《政府会计制度》对报表体系和结构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政府会计制度》将报表分为预算会计报表和财务报表两大类。预算会计报表由预算收入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组成,是编制部门决算报表的基础。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和附注构成,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构成。此外,《政府会计制度》针对新的核算内容和要求对报表结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对报表附注应当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对会计报表重要项目说明提供了可参考的披露格式。调整完善后的报表体系,对于全面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提高部门、单位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决策有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问:我市准备如何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

 

答: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是当前各级财政部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按照部省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我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实施。

 

我们的工作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三是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四是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五是更新和升级会计信息系统。

 

问:如何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来保障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答:实施政府会计改革,涉及市、县区、乡镇3级政府财政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近4000家,要在明年同时、同步实施改革,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且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加强对全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顺利实施,我们成立了西安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明确了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分工。我们要求西咸新区、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要成立专家咨询组、工作组等,帮助指导所属各单位解决准则制度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准则制度的顺利实施。

 

问:我市是如何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工作的?

 

答: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我们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制作展板、印制宣传册、召开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出台政府会计制度的背景和意义,主要改革内容,具体实施要求等,为准则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部门、单位也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统筹规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系统全面的宣传工作,确保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都能够了解、理解和支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

 

问:我市应如何抓好新旧制度衔接,确保新制度平稳转换和顺利实施?

 

答:新旧制度衔接是制度变革进入实操阶段的关键环节,新旧转换顺畅,取决于前期准备工作是否扎实。新旧制度衔接,有很强的技术性,且工作量大,涉及多个会计事项。为确保2019年1月1日完成新旧制度衔接转换,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阶段性工作的安排意见》(市财函【2018】2018号),对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中资产的盘点核实、资产负债入账价值的确认、相关会计科目数据分析,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首次纳入资产核算的城市道路、桥梁、公路、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文物文化资产入账核算等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财政部新旧制度衔接规定,做好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问: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计信息系统是否需要改造升级?

 

答: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加强对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协调会计核算软件供应商,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和调试,包括备份老账套数据、更新会计科目体系、更新报表体系、建立新账套、调整科目余额及核算基础、确定2019年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期初数等工作,从而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问:《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前,行政事业单位都需要做好哪些基础工作?

 

答:作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主体,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应提前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在2016年资产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数据,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做好坏账准备计提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及时将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规定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为将基本建设投资业务纳入单位会计“大账”做好准备;单位因其职能决定而控制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位受托管理的资产等,要明确资产责任主体、权属单位、计量属性等,做好分类、备查登记、评估、登记入账等准备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信息全面完整;梳理和分析各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构成和性质,按规定确定新账中各项预算结余科目及资金结存科目的金额,夯实部门决算的核算基础。同时要尽早做好预案,客观分析和研判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可能对本单位带来的挑战,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新旧制度衔接规定,做好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其中,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此外,还要及时协调会计核算软件供应商,更新和调试会计核算软件,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包括新建账套、更新会计科目体系、调整会计科目余额及核算基础、补提相关资产的折旧与摊销、将基建账套纳入单位“大账”、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确定2019年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各项期初数等工作,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问:我市在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方面已经做了哪些工作?

 

答:为了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从今年上半年开始,我局就积极行动、及早谋划,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为了加强全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我市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领导小组。

 

二是召开动员大会。5月21日,我局在市政府圆形报告厅举办了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全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制作展板,在市政府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印制宣传册、在我局内外网、《西安财会》宣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文件等,通过制作微课小视频形式开展了宣传。

 

四是扎实开展培训。9月19-20日,我局召开全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推进暨培训会,开展了筛选师资评估试讲工作。目前各区县(开发区)、各部门也陆续开始启动培训工作,据我们了解多数区县(开发区)已完成了普及培训;卫生、教育口动作较快,培训工作扎实细致。

 

问:下一步,我市在宣传和培训方面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为进一步营造贯彻实施新制度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西安财政”微信公众号、“西安发布”微信公众号、财政局内网及工作推进会的形式宣传和督导新制度实施工作。同时,引导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工作。在培训方面,我们要求西咸新区、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准确把握此次新制度的创新与变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培训方案,突出培训重点,切实加强对《制度》的培训工作。通过普及式培训、分行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有重点的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要把新制度培训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财会人员树立权责发生制观念,掌握平行记账规则,准确掌握新旧衔接的技术处理,确保新制度实施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要充分利用和有效发挥我市高等院校财会专业教师和西安财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会计学会的作用和力量,构建培训师资库和教学平台,开展宣传培训、研讨交流及调研活动,实现教、学、研、用有机结合,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问:各级财政部门应如何做好指导、督查及落实工作?

 

答:作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的牵头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成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专家咨询组,指导帮助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解决新旧衔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密切关注《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等,做好收集、梳理、汇总、上报、反馈等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密切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

 

新《制度》改革的四大亮点

    亮点一:摸清政府家底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会计处理,确保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国有资产报告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对各类资产进行科学的确认和计量是摸清政府“家底”真实情况的基础。

    亮点二:防范财务风险   

  《制度》将行政事业单位因或有事项所产生的预计负债纳入会计核算范围,以完整反映单位承担的现实义务,能够帮助使用者正确评价或有事项可能给单位带来的风险。

    亮点三:明确运行代价   

  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运行成本的要求,明确了《制度》全面、科学提供单位成本信息的任务。

    亮点四:服务部门预算   

  在原有政府会计体系中,债务收支和投资收支等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并未得到全面反映。《制度》规定“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在实际业务中,不同行业的单位还可能存在其他类似的不应在预算会计中核算的资金流入流出业务,单位财务人员只有理解纳入预算管理的概念和标准,才能从原理上准确把握预算会计核算范围,作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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