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培训实战考点2019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2018-11-23 分享
(一)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提示】个人所得税的所得人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二)纳税人分类及纳税义务——属人+属地
类型 | 判定标准 | 纳税义务 |
居民纳税人 |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 无限(全面)纳税义务,即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 ||
非居民纳税人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 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又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
【提示】上述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
【提示】在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的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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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
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
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
【答案】C
【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选项ABD均不符合居住满一年的规定,所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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