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丧失票据后应该如何补救?
2019-03-04 分享
票据不仅是公司的报账的原始凭据,也是会计做账的主要参考。会计每天都会收到各种各样的票据,而票据的保存分类就成为工作的一部分。然而有票据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丢失了,如果票据丢失还有那些可以补救的方法呢?天地会计培训总结了以下的处理方式,仅供参考。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挂失止付是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情况,告知支付人,要求支付人暂停付款的一种方法。
公示催告是人民法院根据可背书的转让票据持有人的申请,以公示方法,催促不明利害关系人于一定期间申报权利,如不申报,即发生公示催告事项失权后果的特殊诉讼程序。也就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已丧失的票据无效,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以实现自己的权利的一种方法。
此外,我国法律赋予了失票人提起诉讼的权利。我国《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银行票据丢失怎么办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
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法人授权书
④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转让票据的证明)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①挂失止付通知书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票据丢失后,应该快速采取补救措施,一般都是能补回来的。但是不能因为能补回来就不好好保管票据。企业会计还是要保管好每一张票据,毕竟票据丢失后的补救也是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