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制度综合题-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
2022-05-27 分享
罗马不是一天盖起来的,知识也是需要一天天积累的。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也需要每天努力学习。下面是天地培训整理的中级会计每日一练的习题,希望能帮助各位考生顺利通关。

相关课程:2022中级会计精品课
经济法
【综合题】
甲、乙、丙、丁等 15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在拟制定的公司章程中,对有关董事会组成、监事任期、股权转让事宜等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7人,不设职工代表;(2)公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2年;(3)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要求:根据《公司法》规定, 回答下列问题。
1. 【简答题】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的规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 【简答题】 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 【简答题】 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则可以有也可以没有,所以该公司决定不设职工代表是可以的。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期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本题中,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任期为2年是不符合要求的。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以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本题中,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作规定是合法的。
备考中级会计是一个漫长过程,只有每天完成好当天的学习任务,才能收获最完美的结果。
【课程】零基础学习会计实操 【财务】西安财务咨询公司收费标准?
【资料】中级会计报考资料免费领取 【培训】西安会计培训机构哪家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