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参加人-2021税务师《涉税法律》每日一练

2021-10-18 分享

罗马不是一天盖起来的,知识也是需要一天天积累的。2021税务师职称备考也需要每天努力学习。下面是天地培训整理的税务师每日一练的习题,希望能帮助各位考生顺利通关。

相关课程:2021税务师

相关阅读:关税完税价格-2021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练

前期差错更正-2021税务师《财务与会计》每日一练

涉税法律

【多项选择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有()。

A.甲企业分立为乙企业和丙企业,因乙企业的民事活动引发的纠纷,乙企业和丙企业应列为共同诉讼人

B.李某、王某共有一房屋,后王某就该共有房屋涉诉,李某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C.丁企业挂靠在戊企业名下,债权人请求由丁企业与戊企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丁企业与戊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D.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E.陈某为赵某的债权担任一般保证人,后债权人仅起诉陈某的,法院应当将赵某一并列为共同被告



参考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必要共同诉讼。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乙企业的纠纷是分立后产生的,不应将丙企业列为共同诉讼人。所以选项A错误。

备考税务师是一个漫长过程,只有每天完成好当天的学习任务,才能收获最完美的结果。

名师课程,点击了解.png


【课程】零基础学习会计实操                                【财务】西安财务咨询公司收费标准?

【资料】级会计报考资料免费领取                     【培训】西安会计培训机构哪家好? 

上一篇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021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练

下一篇
前期差错更正-2021税务师《财务与会计》每日一练

推荐新闻

点我咨询
电话咨询

139-0927-5288

139-0929-7088

139-0927-6366

139-0926-2788

139-0922-7899

139-0929-7688

139-0927-9599

139-0927-0188

139-0926-0924

400-029-0214

官方微信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