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
2021-04-19 分享
罗马不是一天盖起来的,知识也是需要一天天积累的。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也需要每天努力学习。下面是天地培训整理的初级会计每日一练的习题,希望能帮助各位考生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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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委托乙代为购买手机屏幕,乙在考察之后决定从红星公司购进。在与红星公司洽谈过程中,乙发现红星公司生产的手机电池也不错,遂与其签订了购买手机屏幕和电池的合同。事后,红星公司催促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称,仅委托乙购买手机屏幕但未委托其购买手机电池,拒绝支付电池的货款。有关乙与红星公司所签购买电池合同的效力状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合同效力待定
B.该合同可撤销
C.该合同有效
D.该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案情并未显示红星公司有理由相信乙有代为购买手机电池的权利,仅成立狭义无权代理,本来合同应效力待定,但由于题目最后已经谈到甲公司拒绝支付电池的货款,即拒绝追认,合同归于无效。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是一个漫长过程,只有每天完成好当天的学习任务,才能收获最完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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