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
2021-03-31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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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B.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C.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
D.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选项C: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是一个漫长过程,只有每天完成好当天的学习任务,才能收获最完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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